欧阳中石草书书论析要

一、论笔法
旭(张旭)尝云:“或问书法之妙,何得齐古人?曰妙在执笔,今其圆畅,勿使拘挛;其次识法,须口传手授,勿使无度,所谓笔法也。”
——蔡希综《法书论》
评析:草书笔法是所有书体中最为复杂的,张旭这里谈的是执笔的方法,他认为执笔的关短在于“令其圆畅”,就是笔在手上能运用灵活,至于如何执笔,他没有告诉我们。张旭曾说过“忽忽兴来,五指包管”的话。至于如何包法,也不得而知。但总不离圆畅。草书关键在于行笔气息相接、血脉不断,这就要求执笔不能“拘挛”,苏轼说:“把笔无定法,要使虚而宽。”可以与张旭此说互相发明。草书执笔除了手执笔的姿势外,还有一个悬肘的问题。尤其是写比较大的字,应当悬肘,而且肘适当外展,这样才能容易在纸面上做水平方向的弧形运动。
张旭说笔法还包括“识法”,这可能是指运笔的各种技巧,他说这些需要靠“口传手授”。
一画之内,变起优于锋杪;一点之内,殊衄挫于毫芒。
——孙过庭《书谱》
评析:这句话并非专为草书而发,但也适用于草书的用笔。衄,指笔下行,折笔逆锋向上的用笔。挫,指顿笔后略提,使笔锋转动,以离于“顿”处的用笔方法。这句话的意思是:一画之中,笔锋变化起伏;一点之内,锋芒折挫不同。总体要求在一点、一画之中,显出顿挫起伏的变化,增加线条的质感。
用笔如折钗股,如屋漏痕,如锥画沙,如壁坼。此皆后人之论,折钗股欲其曲折圆而有力;屋漏痕欲其横直匀而藏锋;锥画沙欲其无起止之迹;壁坼者,欲其无布置之巧。然皆不必若是。笔正则锋藏,笔偃则锋出,一起一例,一晦一明,而神奇出焉,长欲笔锋在画中,则左右皆无病矣。
——姜夔《续书谱·用笔》
评析:姜夔所说的这几种用笔方法,是中国古代流传最为经典方法,也是对艺术效果的比喻。前面“体悟篇”中有陆羽《释怀素与颜真卿论草书》中已经接触到“壁坼”、“屋漏痕”。折钗股,指转折时,笔毫平铺,锋正因而不扭曲,如钗股之虽经扭曲而其体仍困。屋漏痕,即行笔不可一泻直下,而须手腕微微时左时右顿挫行笔,犹如墙壁上雨水自然滴渗而流下的蜿蜒曲折的痕迹。如此则笔画圆活生动,自然有致。锥画沙,这是说用锥画入沙里,沙形两边凸起,中间凹成一线,这样的线条显出中锋用笔的效果。壁坼,清朝朱履贞《书学捷要》以为是对用笔牵丝的要求,即书写时,用笔端正,字有丝牵处,断头起笔其丝正中.如新泥壁坼缝,尖处中间,无布置之巧,天然清峻。姜夔以为,以上这些笔法,不必尽然,也就是不必搞得这么复杂,他把用笔总结为“笔正则锋藏,笔偃则锋出,一起一倒,一晦一明”,也就是正、侧两种方式,这两种方式既有正锋圆笔,又有侧锋方笔,既有藏锋,又有露锋,显出阴阳、晦明的性质。他所说的这种方式,虽然更加简捷,但也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:上述几种笔法,不但含有用笔的要求,还能根据这些名称,发挥书写者的想象,比如说“屋漏痕”,不但能暗示一种笔法,而且还使人想象到屋漏所形成的奇妙效果。

《评书帖》的开头说:“学者欲问学书法,执笔功能十居八,末闻执笔之真传,钟王学尽徒茫然。一管分为上中下,真字小字靠下拢,行书大字从中执,草书执上始能工。”这个说法虽然有一定的道理,执笔高,写草书回环的余地大,这是实际。但也不能尽信古人。张芝等草书大家执笔是否高,我们不得而知,而梁氏虽然知道草书靠执笔高就能得到草书奥秘的十分之八,可实际上梁氏的草书成就并不高。今人作草书,多站立悬肘而书,执笔无论高低,都可能圆转的如,应该尊重个人的习惯。
地师相地,先辨龙之动不动,直者不动而曲者动,盖犹草书之用笔也。然明师之所谓曲直,与俗师之所谓曲直异矣。
——刘熙载《艺概》
评析:地师,看风水的人,俗称“风水先生”。相地,即看风水。龙,看风水的一种术语,旧时风水术因山形地势适选曲折像龙,故谓山势曰龙,亦称“龙脉”。山水气脉所结处为“龙穴”。整个意思是:风水先生看风水,先要辨别“龙脉”动还是不动。地势直的是不动,而地势逶迤曲折是动。刘氏认为这恰似写草书时的用笔。就是说,写草书要像风水先生那样审视“龙脉”的动与不动,追求多变的动势。
二、取法
故学真者,不可不兼钟,学草者不可不兼张,此皆书之骨也。
——张怀瓘《六体书论》
评析:张怀瓘认为,学习草书要向张芝迫寻,可以得到草书的骨力。

大凡学草书,先当取法张芝、皇象、索靖章草等,则结体平正,下笔有源。然后仿王右军,申之以变化,鼓之以奇崛。若泛学诸家,则字有工拙,笔多失误,当连者反断,当断者反续,不识向背,不知起止,不悟转换,随意用笔,任意赋形,失误颠错,反为新奇。
——姜夔《续书谱.草书》
评析:在这段文字中,姜夔为我们指出了学习草书的路径:先取法张芝、皇象、索靖等人的章草,然后学习王羲之的
今草,再进一步加强变化。这是有一定道理的:学习章草可以知道草法的渊源,而章草一丝不苟的法度能为学习草书的人打好扎实的基础。在此基础上学习王羲之变化多端的今草,这样一来,既有法度,又有变化。

学章草书多入粗俗险怪恶道,然草书之所必由也。作草祖章,便无苦气,挑剔最忌苦气,稍用章法,此病自远。
——赵宦光《寒山帚谈》
评析:赵宦光认为学习章草容易粗俗,很难达到风流蕴藉的境界,但是,学习草书必须取法章草,因为章草是草书的源头。章草法度完备,得到这一点便无苦气,所谓“苦气”,指作品中缺少大方端正之气。他的观点与上述姜夔的看法颇相似。
草书必宗右军,然古拓难得,今之传世者,转辗摹刻,仅存形体,笔画已失。惟孙虔礼草书《书谱》,全法右军,而三千七百余言,一气贯注,笔致具存,实为草书至宝。……前辈云:“草字须逐字写过,若临时记忆,率意为之,则心手不应,生疏杜撰,不复成书。”
——朱履贞《书学捷要》
评析:朱履贞认为学习草书必须以王羲之为宗,但由于王羲之留下的真迹不多见,因此,最好的初学范本是唐朝孙过庭的《书谱》,因为《书谱》是墨迹本,而且被认为是最接近王羲之草书风格的。他还借前人的观点,要求将《书谱》逐字写过,这样才能打好基础。
学草书先写智永《千文》、过度《书谱》千百过,尽得其使转顿挫之法;形质具矣然后求性情;笔力足矣,然后求变化。
——康有为《广艺舟双楫》
评析:这段话也是讲学习草书的入门途径。智永、孙过庭的这两种法帖,我们在前面的章节中已经作了介绍。因为这两帖草法纯正,故康有为提出学习草书应先临习这两个范本。反复临写千百遍,直至完全掌握其使转顿挫的用笔方法。康氏还说:“形质具矣,然后求性情,笔力足矣,然后求变化。”这是说,经过反复临习,尽得其用笔方法和形体结构,再进而追求其笔墨神韵;待运笔使转灵活、笔力完足后,再追求变化,写出自己的面目。
书法备于正书,溢而为行草。未能正书,而能行草,犹未尝庄语,而辄放言,无是道也。
——苏轼《论书》
评析:苏轼认为,书法的法度完备于楷书,不能写好楷书,而能写好行草,就像还未学会好好说话,就能发表长篇大
论一样不可思议。
草书妙处,须学者自得,然学久乃当知之。墨池笔冢,非侍者妄也。
——黄庭坚《论书》
评析:黄庭坚认为,草书的佳境须学习者自己在实践中体会,学得时间久了,自然就知道了。这恐怕是草书大家黄庭坚的甘苦之言,而且,他还强调像张芝那样下苦功学习草书,池水为之尽黑;像智永那样练习书法所用的毛笔堆成了山。这不仅仅是人们的传说,而说明学习草书,锤炼基本的技巧是非常重要的,也是非常艰苦的工作。一项技艺,经过干锤百炼,达到技巧的极致,也就能得到艺术创造的自由。《庄子·养生主》中所讲的“庖丁解牛”的故事就是这个道理。
学草书须逐字写过,今使转虚实一一尽理,至兴到之时,笔势自生。大小相参,上下左右,起止映带,虽狂如旭、素,咸臻神妙矣。古人醉时作草,细看无一失笔,平日工夫细也。此是要诀。
——冯班《钝吟书要》
评析:这也是讲述学习草书的基本要求:要每一个字细心的学习过,并且掌握其中的用笔轻重、转折,有了这样的基础,等到兴趣很高时,自己的笔势自然就产生了。他还说张旭、怀素那样狂放的书家,书写出来的草书作品也是大小相
参、左右映带。所以说,古人即便是醉后写草书,尽管笔势飞动,但细细品味,看不出败笔,因为平日学习时下的功夫非常细致,这就是草书的要诀。

评析:历代书家在谈到草书的基本原理时,总是将草书与其他书体进行比较,从而得出草书的特征。孙过庭《书谱》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。上面两则书论就是从比较中得出结论的。孙过庭比较了楷书与草书对立统一的规律,他看出二者都有点画与使转,所不同的是,楷书以点画为形质,使转为情性;而草书恰恰相反,使转是其形质,点画是其情性。所谓形质,是指构成书法的基本构件,如同人的形体;所谓“情性”是指作品的精神境界,由字的姿态等多种因素构成,如同人的神情顾盼。对于楷书来说,基本构成是点画,这些点画是楷书最为实在的成分,但楷书要想有神情顾盼之姿,必须暗含使转之意。当然,楷书由于受字形的规定,不可能出现使转纵横的笔势,所以,它的使转是暗藏的,体现在笔画之间的承继关系之中。草书形体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使转的弧形笔道,点画相对较少,所以说,草书是“使转为形质”,但一味使转容易变得俗气,因此,在以使转为主的草书中,点画的出现则是画龙点睛之笔,就像人的眉目传情一般,所以说“草以点画为情性”。
清代包世臣《艺舟双楫·答熙载九问)中对孙过庭这番话作了发挥:“《书谱》云:'真以点画为形质,使转为情性;草以使转为形质,点画为情性。是真能传草法者。世人知真书之妙在使转,而不知草书之炒在点画,此草法所为不传也。大令草常一笔环转,如火箸划灰,不见起止,然精心探玩,其环转处悉具起伏顿挫,皆成点画之势。由其笔力精熟,故无垂不缩,无往不收,形质成而性情见,所谓画变起伏,点殊衄挫,导之泉注,顿之山安也。后人作草,心中之部分,既无定则,毫端之转换,又复卤莽,任笔为体,脚忙手乱,形质尚不备具,更何从说到性情乎!盖必点画寓使转之中,即性情发形质之内,望其体势,肆逸飘忽,几不复可辨识,而节节换笔,笔心皆行画中.与真书无异。”
孙过庭说“伯英不真,而点画狼藉”,就是对上述理论举例说明。其大意是说:张芝(伯英)不写楷书,他写的草书虽满篇缭绕,但点画交代清楚,合乎楷书的法度。说明张芝之所以称为草圣,不但能钩环盘纤,也能做到点画分明。包世臣说:“务以'不真而点画狼藉’一语为宗“,说明学习草书要讲究使转,更要注重写好点画,在钩环盘纤之中得点画之形势,寓点画于使转之中。这样才能得到草书的妙境。
然草与真有异,真则字终意亦终,草则行尽势未尽。或烟收雾合,或电激星流,以风骨为体,以变化为用。有类云霞聚散,触遇成形;龙虎成神,飞动增势。岩谷相倾于峻险,山水各务于高深,囊括万殊,裁成一相。或寄以骋纵横之志,或托以散郁结之怀,虽至贵不能抑其高,虽妙算不能量其力。是以无为而用,同自然之功;物类其形,得造化之理。皆不知其然也。可以心契,不可以言宣。观之者,似入庙见神,如窥谷无底。俯猛兽之牙爪,逼利剑之锋芒。肃然巍然,方知草之微妙。
——张怀瓘《书记》
评析:张怀瓘对草书的义理深有发明,首先,他比较了楷书与革书笔意、笔势之间的差别,认为,楷书字尽则笔意也随之而尽,草书则不同,笔势虽然结束,但余韵尚在。就像云霞之聚散,龙虎之电动。他进而总结草书能够“囊括万殊,裁成一相”。并且认为可以“骋纵横之志”,“散郁结之怀”。这个认识是非常深刻的,有理论深度的。关于草书的高度抽象概括功能,我们在前面“书势篇”中已经有所接触,但他们并没有上升到理论高度。从草书多变的线条运动及生动的字形姿态来看,草书在表现力上远远超过其他书体。另外,草书可以融会其他书体的笔法,来丰富自己的表现力,而其他书体则相对受到的限制较大。
楷法欲如快马入阵,草法欲左规右矩,此古人妙处也。书字虽工拙在人,要须年高手硬,心意闲澹,乃入徽耳。
——黄庭坚《论书》
评析:黄庭坚此意是说:楷书要如快马人阵一样具备强烈的动势,草书要写得中规人矩,这才是古人书法的妙处。这句话不能从字面上理解,若从字面上理解,便得出:写楷书成了草书,草书成了楷书。实际上,黄庭坚是要说明楷书除了具备法度外,还要做到有生气。草书除了飞动外,还要做到法度谨严。都是从一种书体不容易做到的地方立论的。这也就是苏轼说的:真书难于飘扬,草书难于严重。
草书之体,如人坐卧行立、揖逊忿争、乘舟跃马、歌舞擗踊,一切变态,非苟然者。又一字之体,率多有变,有起有
应,如此起者,当如此应,各有义理。右军书“羲之”字、“当”字、“得”字、“慰”字最多,多至数十字,无有同者,而未尝不同也,可谓所欲不逾矩矣。
——姜夔《续书谱·草书》
评析:这是讲草书的变化。草书的形体,变化多端。张怀瓘说:真书如立,行书如行,草书如走(跑)。姜夔认为,草书不但要具备“草书如走”的特点,而且,也要具备楷书的端庄、行书的幽雅的姿态。
姜夔举出王羲之草书能于同处不同,但整体上又是统一的,达到达样的境界,是从心所欲,不逾矩。
他书法多于意,草书意多于法。故不单言草者,意法相害;善言草者,意法相成。草之意法,与篆隶正书之意法,有
对待,有旁通;若行,故草之属也。
——刘熙载《艺概》
评折:刘熙载在他的《艺概》中对书法艺术的辩证对立关系作了系统的阐述,所谓“他书法多于意”云云,他书,指草书、行书以外的字体,即篆书、隶书、楷书等正体字。这些字体在笔法、点画、字形、字势上都有严格的限制,因而在书写时常受到“法”的制约,本能自由发挥。草书在技巧法度上相对灵活一些,书写时有较大的变通和发探的余地,有利于抒发书写者的情感,则意韵多于法度。所以,不懂得草书实质的人,常常会导致意韵与法度相矛盾,而领会草书精神实质的人,则会将草书的意韵与法度统一起来,结果是相得益彩。
书法艺术本来是法度与意韵相统一的艺术,两者是相辅相成的。草书虽然为书写者相对来说提供了比较多的个人发挥的自由,但是,这种自由也必须建立在对草法熟练掌握的基础上。从历史上成功的草书家来看,他们都是将法度与意韵在一定程度上统一起来。仅得一偏,是很难为历史所承认的。所以,刘熙载在《游艺约言》中说得更明确:“作书,皆须兼意与法,任意废法,任法废意,均无是处。”
方圆者,真草之体用。真责方,草贵圆。方者本之以固,圆者参之以方,斯为妙矣。然而方圆、曲直、不可显露,只须涵泳一出于自然。如草书犹忌横直分明,横直多则字有积薪、束苇之状.而无萧散之气。时参出之,斯为妙矣。
——姜夔《续书语·方圆》
评析:草书形体中“方”与“圆”是两个基本的形式因素。姜夔一方面看到了真书整体上趋向于“方”,而草书从整体上看趋向于“圆”。另一方面,他又指出,“方”者不能一味的“方”,“圆”者也不能一味的“圆”。需要方圆互参,才是最合适的状态。而且要求方圆、曲直之间变化自然,不露痕迹。最后,他还指出草书最大的忌讳——横直分明。这些都是草书的基本原理。
草书须刚柔相济乃得佳。直则刚,曲则柔,折则刚,转则柔,轻重捺笔则刚,首尾匀裹则柔。曲直转折易见,轻重首尾难知。主客分明,心手听令矣。
——刘熙载《艺概》
评析:在中国传统的审美体系里,阳刚与阴柔是两大互相依存、矛盾统一曲审美范畴,这种思想源于《周易》。《周易·说卦》:“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,立地之道曰柔与刚,立人之道曰仁与义,兼三才而两之,故《易》六画而成卦。分阴分阳,迭用刚柔,故《易》六位而成章。”韩康伯注云:“阴阳言其气,刚柔言其形。”从《周易》的立场看,天地万物都贯穿着阴阳刚柔,刘熙载用这个观念来论述草书体度要求,认为,草书应该刚柔相济,具体到实际问题,也就是曲直、折转等对立统一关系。从视觉效果的均衡和谐来说,遵循刚柔相济原则,也就是尊重人们审美视觉上多样性统一的欣赏心理。从草书艺术欣赏角度,我们看一幅作品,首先关注的是作品整体的视觉效果,而非草法是否正确,文字内容与作品形式是否协调,等等,所以,刚柔相济虽然导源于古名的《周易》,实际上符合现代艺术理论的构成原则。而且,刚柔相济不仅仅关系到线条的曲直等,而是落实到草书一举一动的每个环节。
昔人言为书之体,须入其形,以若坐、若行、若飞、若动、若往、若来、若卧、若起、若愁、若喜状之,取不齐也。
然不齐之中,流通照应,必有大齐者存。故辨草者,尤以书脉为要焉。
——刘熙载《艺概》
评析:这里所说的“为书之体,须入其形,以若坐、若行、若飞、若动、若往、若来、若卧、若起、若愁、若喜”出
自东汉蔡邕的《笔沦》。刘熙载将蔡邕的理论运用于草书,要求草书要于不齐之中,现出统一。草书要有飞动多变的姿态、笔势,但最终要将复杂的变化融会成一个整体,而且是有生命的机体,这就是刘熙载所谓的“书脉”。即看似杂乱无章,其实蕴涵肌理。


评析:此处所说“筋节“,是指行笔有起止、有转换,如人之关节、竹之枝节,如江河之有瀑布、回湍,才能现出生命的节奏。假如一溜直下,则毫无生气。此理容易理解。只是具体操作时,需要细心体会用笔的顿挫起伏、明续暗断之法。草书结体贵偏而得中。偏如上有偏高偏低,下有偏长偏短,两旁有偏争偏让皆是。
——刘熙载《艺概》
评析:偏,即偏侧、不正。中,不偏不倚,中正平衡。整个意思是说:草书的字形安排贵在看上去偏倚而实际上重心居中。所说的“偏”,如字的上方有偏高调低,字的下方有偏长偏短;字的右右两旁有多占位置、少占位置等。 “贵偏而得中”,是刘熙载提出的一条重要的草书法则,即要求通过结构的偏侧变化,在整体上获得险中求稳的艺术效果及字“偏”而意正的妙趣。“偏”是变化之法,“中”是常规之则,偏极则过,中极则死,关键是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,即“伯而得中”。

二、体悟
草乃文字之末,而伯英创意,庶乎文字之先。其功临乎篆箱,探于万象,取其元精,至于形似,最为近也。
——张怀瓘《六体书论》
评析:这是张怀瓘对张芝创制草法的描写。他认为,张芝在草创之时,他已经意想到文字之先。这是说,张芝创造草
书,就像祖先当时创造文字一样,探索并且抓住宇宙间万事万物的形象,汲取了其中最为精华的部分。
往时张旭喜草书,不治他技。喜怒窘穷.忧悲、偷佚、怨恨、思慕、酣醉、无聊、不平,有动于心,必于草书焉发之。观于物,见山水崖谷,鸟兽虫鱼,草木之花实,日月列星,风雨水火,雷霆霹雳,歌舞战斗,天地事物之变,可喜可愕,一寓于书。故旭之书,变动犹鬼神,不可端倪,以此终其身而名后世。今闲之于草书,有旭之心哉!不得其心而逐其迹,未见其能旭也。为旭有道,利害必明,无遗锱铢,情炎于中,利欲斗进,有得有丧.勃然不释,然后一决于书,而后旭可几也。今闲师浮屠氏,一死生,解外胶,是其为心,必泊然无所起;其于世,必没然无所嗜。泊与淡相遭,颓堕委靡,溃败不可收拾,则其于书得无象之然乎。
——韩愈《送高闲上人序》
评析:依据韩愈的描写,张旭把生活中的一切情感都融化到草书里了。又因敏感于外界各种现象,把一切现象在情感上激起的反映也都借助书法形式表现出来。一方面是将自己内心世界的各种情绪外化,另一方面把对自然世界的敏锐观察化为抽象的书法线条。“外师造化,中得心源”。韩愈不但肯定了张旭的创作方法,并且怀疑高闭从佛教出世思想出发,可能导致的创作方法,不可能达到张旭那样的境界。在他看来,出家人既然要解除烦恼,排斥情感,那么高阉无论怎样纵横挥洒,也将只有空洞的形式,而无真实的人生体验。
无论是实际上的张旭,还是演说者韩愈,他们都强调草书要达到极高的艺术境界,仅仅有技巧是不够的,他(创作者)必须有超越常人的人生体验,这样,他才能把这些体验通过草书形式传达给人们。这段文字很明确的表明,书法艺术(草书)除了生动的形象特征外,还有一点重要的艺术内涵,这就是创作者的情感。“情动于中而形于言”。当然,历史亡还有另外一种草书理论,即心如止水、静观众象的思维方式,这种方式的真正倡导者是北宋草书大家黄庭坚。我们将在下面的部分中加以介绍。
怀素与邬彤为兄弟,常从彤受笔法。彤曰:“张长史私谓彤曰:'孤蓬自振,惊沙坐飞。余自是得奇怪。草圣尽于此
矣。颜真卿曰:“师亦有自得乎?”素曰: “吾观夏云多奇峰,辄常师之,其痛快处如飞鸟出林、惊蛇入草。又通坼壁之路,一一自然。”真卿曰:“何如屋漏痕?”素起,握公手曰:“得之矣。”
——陆羽《释怀素与颜真的论草书》
评析:这里记述的是颜真卿与怀素两位大书法家讨论笔法的一个故事。两个人分别说出了各自关于笔法的体验,怀素说自己常常师法夏天天空上多变的云彩幻成山峰的样子,又常师法断壁留下的裂痕,认为从这些踪迹中体会到了笔法,这样的笔法很自然。颜真卿告诉怀素,这些方法与屋漏痕相比如何?怀素听到这番话,当时非常兴奋,认为“屋漏痕”才真正道出了自己想追寻的笔法。
这虽然是笔法的故事,但实际上已经远远超过笔法的意义。唐人祟尚意象的奇幻与浪漫,他们在这种审美理想的驱动下,向古人、大自然迫寻着创造的奥秘,他们想把大自然中的无限生机用书法的线条记录下来,因此,他们的笔法探讨实际上与他们的艺术思维是一致的。刘熙载说:“怀素自述草书所得,谓观夏云多奇蜂,尝师之。然则学草者径师奇峰可乎?曰:不可。盖奇峰有定质,不若夏云之奇峰无定质也。”
余学草书几十年,终未得古人用笔相传之法。后因见道上蛇斗,遂得其妙,乃知颠、素之各有所悟,然后至于此耳。
——文同《论草书》
评析:文同(文与可)说自己学习草书多年,未能找到草书的奥秘,后来看到两蛇相斗,从中体悟到草书的笔法。实际上即是草书的意象。上述这些故事告诉我们,学习草书,仅仅临摹前人的范本是不够的,还要向自然学习。草书虽然不像绘画等造型艺术那样反映自然与社会,但是,它的意象一方面来源于人的内心世界,另一方面是来源于自然。自然界中鸢飞鱼跃等,都是草书艺术意象的源泉,这些自然现象感染人的精神,启示着人的艺术思维。当然,这种体悟要与写“九节虎”一类的杂耍分别开来。
书初无意于佳乃佳尔。草书虽是积学乃成,然要是出于欲速。古人云:“匆匆不及草书”。此语非是。若匆匆不及,乃是平时已有意于学,此弊之极,遂至于周越仲翼,无足怪者。
——苏轼《论书》
评析:苏轼认为书法创作要在无意于写好时才可能真正写好。草书虽然是靠学习才能成功,但也是要符合书写方便、快捷的规律。
幼安弟喜作草,求法于老夫。老夫之书,本无法也,但现世间万缘,如纹纳聚款,未尝一事横于胸中,故不择笔墨.遇纸则书,纸尽则已,亦不计较工拙与人之品藻讥弹。譬如木人,舞中节拍,人叹其工,舞罢,别又萧然矣。
——黄庭坚《论书》
评析:宋人在解决草书艺术思维问题上,不像唐人那样向自然学习,而是退回到内心世界,他们强调在心灵中把一切问题都解决掉。这种思想恐怕是受到禅宗思想的影响。黄庭坚的这段话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。他告诉他的弟弟,他的成功秘诀在于他能将世间的一切纠葛都不放在心上,达到了一种更高的自由,于人间利害未尝动心,所以,写起字来根本不计较工拙,也不在乎人家怎样评价。这就是他的经验之谈。这与刘熙载评价怀素“悲喜双遣”有异曲同工之炒。黄庭坚曾说书法创作的最佳状态是“年高手硬,心懒意闲”,可见,黄庭坚对创作主体的精神状态尤其重视。
百技原于遭,自一心存者致于内,然后可以格物,则精复神化于炉捶间者,此进乎遭也。世既以道与技分矣,则一涉技能械艺,变不复知其委妙藏乎至精,此岂脱于事者游泳平道之辙迹者耶!余谓张旭于书则进手技者也,可以语此矣。彼其放乎江之津而不避风玲,知其非板子渤解者,益不得其所土也。故凡于书,一寓之酒,当沉时,不入死生优惧,时振譬大呼,以发其都怒不平之气。至头抵墨中,淋漓墙壁,至于云烟出没,忽乎满前,醒后自视,以为神弄,初不知也。今考其笔迹所寄,殆真得是哉!夫神定者天驰,气全者才放,致一于中而化形自出者,此天机所开而不得留者也。故遇感斯应,一发而不可改,有不知其为书也。盖神者先受之而志乎书者,则自继乎经营之迹矣。他日有复请,其书已失,岂知县解一尽而万物形可复更求其至邪?
——董逌《广川书跋·张长史草书》
评析:这是董逌拴释张旭草书创作的理路。他认为,张旭已经达到技进乎道的境界。这种境界是天全的境界,都是《庄子》所说的“用志不分乃凝于神”的状态,是一种精神高度集中、不为外物所干扰的境地。有了这种境地,天机自然流出而元不合乎大道。张旭正是达到这种境界的书家,当然,他还是得全于酒,由酒达道,由酒兴感,情感得以自然流露,动辄天真,一发不可收。
欲作草书,必先释智遗形,以至于超鸿蒙,混希夷,然后下笔。古人言“匆匆不及草书”,有以也。
——刘熙载《书概》
评析:刘熙载说写草书要做到把内心任何技巧、思虑抛在一边,精神超越于有形世界,和空虚冲远的大道同步,这个时
期才可以下笔。这与庸人所说的“意在笔先”的创作状态不同,“意在笔先”是指“预想字形大小”、“一点成一字之规,一字乃终篇之推”式的理性安排,而“超鸿蒙,混希夷”则是完全排除这些预想,与道往还。

古人对于草书发表了很多看法,有针对草书本身提出的见解,有针对某一时代、某一家、某一帖评价优劣和得失。其中对某一家、某一帖的评价最多,这些言论大部分已经在本书中涉及到,因此,本部分所选择的那些关于草书格调、名家草书优劣方面的评论,主要是那些能够体现古人对草书品格总体要求和审美理想的言论。
评析:这是苏轼评价张旭草书的名言,所谓“颓然天放”是说张旭的作品在沉醉状态下完成,得全于酒,获得了一任自然的艺术境界,这一点正是苏轼的书法艺术主张。苏轼曾说:“我书意造本无法,点画信手烦推求。”他反对刻意的苦心经营,而主张顺其自然,所谓“浩然听笔之所之”。这个观点应该是苏拭中年所持的。晚年,苏拭的兴趣转向魏晋平淡的境界,并对张旭、怀素的狂草提出了批评:“颠张醉素两颓翁,追逐时好世称工,何曾梦见王与钟,妄自粉饰欺盲聋”。并且认为,张旭草书尚需要凭借酒的力量才能达到自然的境界,黄庭坚也说:“余寓居开元寺之怕倔堂,坐见江山,每于此中作草,似得江山之助。然颠长史、狂僧,皆倚洒而通神入妙。”而王羲之草书不依赖酒也能妙造自然,其间的优劣自见。米芾开始也与苏拭一样推祟张旭,后来受苏轼影响,转而祟尚魏晋平淡天真的审美境界。尽管如此,苏拭对张旭的评价还是道出了关于草书的品格,尤其是他指出,张旭草书有点画之处,意态自足,说明大革虽然狂放,但具体到一点一画,需要极深的功力。北宋的黄伯思说:“始观张旭所书《干字文》,至'毋’、'图’、'隶’、 '散’等宇,怪逸过甚,好事者以长史喜狂书,故效其迹。及反复徐观,至'雁门云亭愚蒙瞻仰”等字,与后题月日,则雄稳轩举,搓挤丝缕,千状万变,虽左驰右驾,而不离绳矩之内。犹纵风聋者,翔皮随风上下,而纶常在手;击剑者,交光飞刃,新忽若神,而器不离身。驻目观之,若龙风飞腾,然后知其真长史书而不虚得名矣。”(黄伯思《东观余论·论张长史书》)

评析:上述数则论草书的自论都有一个共同的主张,认为草书的最高境界还是魏晋人的平谈天成,虚淡萧散,对唐朝张旭、怀素狂草以连笔为主的缠绕并不十分推祟.赵孟頫说怀素之所以高妙,还是因为不离魏晋法度。宋朝大儒朱熹对草书格调的认识也是如此,他评价《十七帖》说:“玩其笔意,从容衍裕而气象超然,不与法缚,不求法脱,真所谓一从自己胸襟中出者。”所谓“不与法缚.不求法脱”,是说王羲之的草书并不一味求法,但也并不强调别出新意,在有意无意之间,得以自然流露。赵孟頫称赞怀素草书,也是指怀素那些学习王羲之一路的,如《论草书帕》、《圣母贴)等,所以米芾说怀素“稍到平淡”,鲜于枢说“虾素守法,持多古意”。我们从他们的评价中能得到一定的启迪,同时也要认识到他们观念的时代、历史的特性。
历史上各个时期书法理论家所提出的审美标准既包含一定的稳定性,他们的要求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人们对草书格询的基本要求。比如说,上述各家的理论倾向于魏晋的平淡,魏晋时期是中国草书发展史上从草创到成熟的时期,以后的草书都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出来的.并形成各种各样的个性特征,可以说这个时期是草书(今草)的源头活水,因此,这个时期的草怕反映了中国人自己独有的审美趣味,而且,这个时期的草书尚未完全艺术化,而是处于艺术与实用之间的状态。这样就比较适合人们对于草书的理念。草书虽然比其他书体更接近艺术符号化,但它也毕竟是一种辅助性的书体,它还是文字的书写,而非完全抽象的艺术符号,而魏晋人在这些方面可以说被认为做得恰到好处。因此,历史上虽然有张旭、环素那样创造出极强的视觉效果的草书家,但他们的狂草并不被人们看作草书艺术的正格,联系中国古代的文化背景,这就比较容易理解了。
同时,我们也要认识到,他们的观念并不是绝对的标准。古人的观念里虽然经常也谈论“通变”,但相比较而言,祟古思想根深蒂固。草书艺术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实用性逐渐减弱,艺术性越来越强,这是历史的要求与必然,所以在继承伟大传统(魏晋人的境界)的同时,我们还是要有创新精神,还是要开辟新的审美境界。

评析:上述各家的言论从不同的方面阐述了一个共同的观念,其中苏拭是通过楷书与草书的比较,认识到各自的难点,而正是这些难点构成了各自宝贵的品格,所以苏拭说“凡人所贵,必贵其难”,这是中国古代辩证法的思想结果。草书本来是以变化飞动见长,作到飘扬是分内之事,但是在飘扬的同时,还要作到庄重典雅,是非常难以达到的高境界。包世臣认为草书以简洁、沉静居上,雄肆还是次要的品格,他们都关注一个问题,高品位的草书并非那些一味飞动的外在之美,而是寓飞动于平静之中。

评析:赵宦光从另一个角度阐述了草书的辩证法,即草书飞动的形态是以坚强的笔力作为基础的,失去了这个前提,草书便走上野路。

评析:上述数则都关系到张旭及怀素的草书。一是唐朝蔡希综对张旭草书的评价,二是北宋书法家蔡襄对张旭草书的赞赏。对于张旭草书,庸人评价很高。大诗人李白、杜甫都有诗歌进行歌颂,大文学家韩愈在《送高闻上人序》中,对张旭的艺术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(见第三节“体悟”),蔡希综的看法也比较有代表性,他认为张旭的草书有雄边之气象,是王献之再世。
蔡襄将张旭、怀索进行了比较。张旭、怀素这两位盛唐时期狂草书的代表人物常常是后人议论的话题,二者谁更出色,常常是仁者见仁、智者见智。
蔡襄认为张旭草书的气象、笔势超神,不可一世,是怀素无法比拟的。而黄庭坚从这两位的草书形体上的肥瘦来评判他们的优劣。黄庭坚认为,张旭长于肥,怀素主于痉,从艺术的难度来说,要做到“肥”(丰满)而且“劲”(有力)是很困难的.而相对来说,“痪硬”要容易一些。黄庭坚本人就是继张旭、怀素之后的又一位成就卓著的大草书家,他的这番话应该是甘苦之言。而清代的书法理论家刘熙载则完全抛开了将二人对立起来的念头,从一个理论家的客观、冷静的立场,来评价他们的创作心态,这种比较是在审美特征层面上的比较,更具有理论价值。刘熙载认为.张旭是一位情感丰富的人,创作时任凭情感自然流露;而怀素作为一个浮屠,已经断灭了喜怒情结,是一种不受情绪影响的草书家。刘熙载发这样的议论,还是有一定的根据。二人都达到了创作所要求的最高境界,但是,这两种境界是不一样的。前者可能显示出更为丰富的人生体验,而后者则可能更为理性和冷峻,因此,二人的艺术意象不同。刘熙载并没有进行优劣评判,但这样的分析,很容易得出张伏寒劣的结论。因为草书是以抒情性见长,假如以冷静、理性的思维进行创作,那么,他也不可能达到感染观赏者的目的。当然,刘熙载的分析只是一种推测,比如说怀紊“悲百双遗”,只是从怀素作为一个僧侣来说的,他是否就断灭了情感,很难说。
今天,我们对于这两位顶尖的大草书家很难下优劣判断,因为张旭的作品留下的太少,而且真伪难分。应该说,这两位大草书家是历史上风格特征最突出,也是员成功的草书家,若沦浪漫的激情,张旭稍优,是真正的盛唐气象。

评析:黄庭坚认为王献之(大令)草书直追张芝,所谓“中间论书者”是指唐朝的张怀理,张怀增在《书议》中将王茵之草
书置于第八,而将王献之置于第二,并认为王蒸之草书“无戈赣括锐可畏,无物象生动可奇”,是以成就不高。
黄庭坚将二王父子的草书进行风格比较,认为王赣之的草书风格如同《左传》.王献之的风格如同《庄子》,我们知道,《左传》是中国历史上的一部历史著作,而《庄子》则是一部充满着瑰奇色彩的哲学著作,二者相比,《左传》则严谨,而《庄子》则浪漫瑰奇。

评析:这是一则评价汉魏以后章草书法风格的发展与格调的优劣。黄伯思认为,章草以汉魏西晋时期风格质朴,成就最高。到东晋时期,王朝之开始变得华美一些,后世章草之所以不适前人,正是缺少高古的韵致。

评析:这是评价草书中独草(字字不相连)与连绵草(大草)之间品格的优劣,姜差认为,古人作草,就像写真书一样严谨,一丝不苟。
书家无篆圣、隶圣,而有草圣。盖草之道千变万化,执持导逐,失之逾远,非神明自得者,孰能至于至善邓?
——刘熙载《艺概》
评桥:这一则论草书妙理在于“神明自得”,相比较而言,其他书体可以依赖功力达到完善。
古人草书,空白少而神远,空白多而神密。俗书反是。
——刘熙载《艺概》
评析:这里所说的“古人草书”,实际上是刘熙载心目中草书的理想境界。这样的草书无论空白少、还是空白多,都有一种桔气员注其中,而庸俗的草书无论空白少、还是空白多,都不能做到精神贯注。作者没有说明这是为什么,只是举出了这种现象,值得学习草书的人们深思。

历史上有很多描述草书形态之美的书法论著,主要集中在汉末到魏晋南朝之际,这些文献一方面记载了作者对草书艺术的体验,一方面也记录了当时人们对草书艺术的认识。这些著作是先民们对书法艺术最初的赞歌。今天,我们通过这些篇目的学习,一方面可以了解古人的感受,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强我们的艺术想象力。

评析:崔瑗的《草书势》是中国古代书法理论史上第一篇关于书法的理论文献。这篇文字最早著录于西晋卫恒的《四体书势》中,因此,它是比较可信的。作者崔瑗是东汉中后期著名的草书家,他把自己对草书的感受记录下来。这篇文字首先承认草书存在的必然性,是社会发展的产物。同时他对草书的艺术性进行了充分的论证,认为草书“应时渝指.用于卒迫,兼功并用,爱日省力,纯俭之变,岂必古式”。这无疑是为草书正名。我们知道,草书本来只是为了书写的便利、快捷,与社会上通行的正体文字相比,仅仅是一种辅助性的文字形,崔瑗不但指出了草书的实用价值,还敏感地发现了它的艺术价值。草书本文用生动的比喻来刻画草书给人的物象联想,像耸峙的高山、猛兽在奔驰;似鸟欲飞而末翔,似腾蛇赴穴,头没而尾垂……说明草书艺术具有强烈的动势。最终他认为草书带来的艺术意象是难以言传的,“几微要妙”,仿佛若斯”。正是有这篇文字,我们才有理由说:东汉中晚期,书法艺术开始自觉。

评析:索靖也是一位草书大家,他的这篇《草书势》同样对草书的体势作了生动的描述,与崔援的《草书势》相比,索靖的文章更是善于形容。可见到西晋时期,人们对草书的艺术特征的把握更加丰富与细腻。这篇文字有几点值得重视:一是关于“意巧孳生”的论述,强调主体意识在草书创造中的作用。二是对草书“触类生变”的论述。草书不主一途,是人们感受到自然万物的变化而形之于笔墨的结果,这与象形文字“画成其物”的方式不同,比如说篆书,一个字形一般专指一物,所谓“如其事物之状”。草书不但有“触类生变”的优势,而且能“离析八体,靡形不判”。这是说草书有效的分离、融会其他各种书体的形象功能,达到高度概括的艺术境界。三是草书有“去繁存微”的功能,但“大象末乱”。《老子》云:“大音希声,大象无形。”所谓“大象”是指真正的“形象”,草书虽然简略,但能突破具体的雕画,保留物象形态中最微妙的部分,这样既能表达事物的至上妙理,又有实用价值。

评析:作者杨泉是魏末晋初时人,他是一位哲学家,历史上著名的唯物论者,著有《物理论》等。善辞赋,但没有关于他是否善书的记载。从状写草书体势上看,文章与前两篇虽未有什么独持的地方,但他明确的提出了“惟六书之为体,美草法之最奇”的观点,反映了当时人们对草书艺术价值的认识。也可以看得出,草书在众多书体中受人们喜爱与重视的程度。

评析:到南朝时期,为一种书体作赞颂的文字,除了萧衍的这篇《草书状》,已绝无仅有了。我们在接触贮述几篇草书势一类的文献后,再来理解萧衍的这篇文章,便有锦上添花之感。尤其是对草书体态的形容,更是如此'、然而,萧衍还是传达了他所处的那个时代的观念,最为值得一提的是文章的最后,“传志意于君子,报款曲于人间”,这是说草书有表情达意的作用,实为警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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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 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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