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跋·翁方纲、钱载批点《翁方纲诗稿》稿本不分卷(上)韦力撰

《翁方纲诗稿》不分卷 (清)翁方纲撰 (清)钱载批点

清乾隆间翁方纲手稿本 翁方纲题记 钱载批点

钤:覃溪(朱方)、方纲(白方)、敬诚谦厚(朱方)、 覃溪草稿(白方)、正三一字忠叙(朱方)、翁方纲(白方)、 萚石(朱方)、瓠尊(朱方)、道州何氏收藏(白方)、不远复(白方)、乃复其初(白方)

翁方纲

清代诗歌流派众多,肌理派为其一,始 创人翁方纲(1733-1818)字忠叙、正三,号覃溪、苏斋、彝斋,直隶大兴(今属北京)人。少聪慧,十九岁登进士第,选翰林院庶吉士,乾隆二十四年(1759)及二十七年(1762)分别出任江西、湖北乡试主考官,乾隆二十九年(1764)任广东学政,三十八年(1773)参与修纂《四库全书》,此后又历任山东学政、内阁侍读学士和鸿胪寺卿等职,嘉庆二十三年(1818)以八十六岁高龄去世。著有《两汉金石记》《经义考补正》《苏诗补注》《石洲诗话》《复初斋文集》《复初斋文集》等。

翁方纲提出肌理说之前,清初诗坛已有王士禛神韵派、沈德潜格调派等盛行,翁方纲肌理之说正是针对此两种流派而言。张维屏《听松庐文钞》记:“覃溪先生论诗,谓渔洋拈‘神韵’二字固为超妙,但其弊恐流为空调,故特拈‘肌理’二字,盖欲以实求虚也。”翁方纲认为神韵及格调之说皆太过抽象,流于虚幻空寂,而诗歌创作应当讲究切实,如人之肌肤,纹理清晰。《复初斋文集》中有《仿同学一首为乐生别》,翁于此文中提出“肌理”二字:“昔李、何之徒,空言格调,至渔洋乃言神韵。格调、神韵,皆无可着手也。予故不得不近而指之曰‘肌理’。少陵曰:‘肌理细腻骨肉匀’,此盖系于骨与肉之间,而审乎人与天之合,微乎艰哉!”在《志言集序》中,其又强调:“士生今日,经籍之光,盈溢于宇宙,为学必以考据为准,为诗必以肌理为准。”

肌理派在具体写作上,多以经义、考据等文字入诗,故又被称为“学问诗派”。《清史稿》中论及翁方纲时称:“所为诗,自诸经注疏以及史传之考订、金石文字之爬梳,皆贯彻洋溢其中,论者谓能以学为诗。”其诗作中最典型者,如《汉石经残字歌》:“表里隶书果征实,章句异同兼综贯。洪《释》篇行纪聘礼,今我诸经俨陈灿。《春秋》严颜《诗》盍毛,只少羲爻象与彖。”对于此种诗作,崇尚朴学之乾嘉学子读来固然可喜,然对性情中人而言,却大感索然。与其同时代的袁枚为性灵派代表人物,对于翁方纲之肌理说尤为不喜,于《随园诗话》中直指翁方纲“误把学问当作诗”,又作《论诗绝句》讽之:“天涯有客号痴,错把抄书当作诗。抄到钟嵘《诗品》日,该他知道性灵时。”因为距离诗歌之艺术性较远,肌理派于诗坛影响不及格调派、神韵派之广且深,但也盘桓百余年,直至民国初年,始渐渐消散。

一、“复初斋”由来

无论后世如何评价肌理派,翁方纲对于自己的诗作却是十分在意,生前尝手自编订,并请友人批点。今时可见《复初斋诗集》有多个版本,其中稿本、钞本、刻本、影印本皆存,常见之《复初斋诗集》六十六卷,乃门生吴嵩梁等校订,又有《诗后》四卷,由弟子李彦章补刻,民国间刘承幹又刻《集外诗》二十四卷,乃缪荃孙自稿本中辑得。

翁方纲题、钱载批点《翁方纲诗稿》首页

寒斋所得,乃乾隆三十七年(1772)至乾隆四十一年(1776)间翁方纲手稿本,原为四册,因遭水劫,散为一百四十八页,幸未损字迹,清晰可读。此稿原为绿格稿纸书就,间中亦有朱栏,每页多有朱墨二色批语,且由眉批可知,此集原题《宝苏室小草》,亦有题《苏斋诗稿》者。《复初斋诗稿》乃按年编次,其中卷十一至卷十四为《宝苏室小草》,即此稿也。首页大字题“未钞之一”,又有“癸巳正月至乙未八月”,又有“此一本内诗二百九十三首。其勉强存以备改者二百廿三首。似乎取巧取别径者,皆不可存,九月五日灯下复看和道园四绝句韵等七绝,因而记此,则以后之作,不可不慎矣。”

此页钤有“乃复其初”“不远复”及“覃溪草稿”三印,皆白方,印面依次转小,以往未曾寓目也。翁方纲不仅以诗闻名,亦以书法及藏书闻名,其书法与刘墉、成亲王、铁保并有“翁刘成铁”之谓,藏书处则有小蓬莱阁、苏米斋、宝苏斋、三万卷斋、赐书楼及石墨楼等。《复初斋诗集》中有《自题三万卷斋》,诗云:

笑论架插邺侯签,已愧湖州目录兼。

秀水厨难八万拟,黄甘字孰两行添。

汉碑草草传洪适,宋椠寥寥拜子瞻。

《化度铭图》摹范老,赐书楼印敢轻钤。

仅此一诗,即可想见翁方纲邺架不仅有碑帖、宋版,还有皇帝所赐之书。钱咏《履园丛话》则记:“大兴翁覃溪先生……所居京师前门外保安寺街,图书文籍,插架琳琅,登其堂者,如入万花谷中,令人心摇目眩,而无暇谭论者也。”

翁方纲藏书处堂号虽多,却皆有出处。其号覃溪,以读《汉书》,慕扬子云覃思之故。又因慕海盐陈文学苏庵,以“苏斋”颜室,以示私淑之意。乾隆三十三年(1768),翁方纲得苏轼所书《天际乌云帖》,又自号苏斋。乾隆三十七年(1772),因置刻苏轼题“英德南山”、米芾题“药洲”二石于斋,题有“苏米斋”堂号。乾隆三十八年(1773),得宋刻《施顾注苏诗》残本三十一册,遂以“宝苏室”颜斋,并自题匾额,此亦即前诗“宋椠寥寥拜子瞻”之出处。乾隆四十一年(1776),得陆放翁“诗境”二字刻石,拓归置匾悬于书斋。乾隆四十二年(1777),黄易以所得汉石经残字属题,又自题“小蓬莱阁”匾于室。乾隆四十七年(1782),得宋拓《大观帖》第六卷,故颜其室曰“晋观堂”,又因购得文徵明所书《喜雨亭记》,以“雨香”颜其斋;后因购得旧本《化度寺塔铭》,以“石墨书楼”颜斋。乾隆五十一年(1786),以慕黄山谷、虞道园诗,又以“谷园”颜斋。他如三万卷斋、赐书楼,则言明藏书数量及来源,然其文集总称“复初斋”,此号之出处,吾却未见有人说起,今日得睹此稿所钤三方藏印,始悟翁方纲之心意。

“不远复”语出《易经》中“复卦”:“初九,不远复,无祇悔,元吉。”大意为前行未久即回返,所以不会导致悔恨,吉。此卦《彖》末句为:“复,其见天地之心乎!”恰与最下方“乃复其初”印相呼应。此卦初九为最佳之爻,一阳居于群阴之下,《伊川易传》云:“学问之道无他也,唯其知不善,则速改以从善而已。”而“乃复其初”语出朱熹《小学题辞》:“元亨利贞,天道之常;仁义礼智,人性之纲。凡此厥初,无有不善。……行有余力,诵诗读书。咏歌舞蹈,思罔或逾。穷理修身,斯学之大,明命赫然,罔有内外。德崇业广,乃复其初。”翁方纲以此两印提醒自己时时反省,有过即改,通过学习回归善良本性。而以“复初斋”为号,更是刻刻警醒自己之意。该诗稿中随处可见之翁氏自批,亦印证其时刻自省之心迹,此移录数条如下:

其一:卷前自警:字不真者,通套之弊;太松太长者,顺势之弊;傅会斗凑者,查书之弊;太涉论辩者,矜气之弊;作入纤巧者,讨好之弊。去此五弊而适于正路,又要精深厚实,又要开拓能事,本性求情,脱胎换骨。

诗者,文之一端,诗不通而文何有;文者,道之一端,文不通而道何有。韩子□□其不为君子而必于小人之归也,昭昭矣。乾隆三十七年除夜灯下记。

其二:此中可存者大约不过七十首而已,然此盖亦约略自宽之词,其实可存者未必有此数也。昨日萚石云,须时刻力自整顿,不可只管拉长,只管写向零星细碎一边去。此则纯在读书,而其酝酿之法则,又有在读之外者。从今更不得随人作一浮游事矣。除夕灯下谨识。

其三:人能日日自觉不足,尚且不能有余,而况自觉有余乎?乾隆三十八年元日

晓起试笔书。

其四:读书养气。大抵信口之言过多则气不能充实,而养之之功愈难矣。其要在去私始□,攻克即是培补。乾隆三十九年元日朝退试笔书。

其五:五古即用现在之实境,运以自己之真气,而藻彩格调取诸古人。但藻彩不可有心填砌,格调不可有心摹仿耳。甲□正月廿五日灯下记。

其六:不可懈下,须刻刻提起;不可抱紧,须刻刻拓开。甲午三月二十八日雨中识于青棠书屋之南窗下,是日将赋古藤书屋诗也。

其七:常存敬畏。乾隆四十年元日试笔书。

《翁方纲诗稿》之一

《翁方纲诗稿》之二

如上之语,多出于除夕、元日,普天同庆之时,斯人却独处书斋,检点诗作,反省自警,其用心可见一斑,前辈学人风范,亦足堪吾辈效学也。以上数条因多数书于除夕及元日,所题位置或是单纸另书,或是重要醒目之处。细阅诗稿内文,题于卷端者,如是自警之语亦频频得见,如《昨见二首》,眉端自批:“尚不能到,不可存也。今后竟不要作此等诗矣。乙未八月廿四日灯下记。”此语以墨笔书写之后,又经朱笔圈过,可见慎重之意。而此诗稿因为结集所用,故多有去取,凡所取者,以朱笔记“存”字,未取者则整诗圈去,此诗因“不可存”,故亦以朱笔圈去。然而是何等诗作,竟然要如此刻意圈去,并提醒自己今后“不要再作”?此录原诗如下:

昨见冯郎瘦,能无忆昔心。

东华城陌路,秋暑午槐阴。

天与生花笔,人怜卖赋金。

凄凉少年日,清脆短长吟。

昨见杨郎札,追言稚齿时。

晚风残册拥,凉月葛衣披。

江海鱼龙起,姻亲弟妹思。

同为万里梦,又是十年迟。

翁方纲诗作为肌理派之代表,其特点为以学问入诗,多考据之语,极少闲愁幽绪之句。刘世南先生所撰《清诗流派史》论及翁方纲时,称:“平心而论,《复初斋诗集》也不是毫无真诗。……可惜这类真诗太少了,五六千首中占百分之九十九的,正如陶梁所说,只有两种。”而此两种,分别为金石碑版及品题书画。何谓“真诗”,刘世南先生复有举例,如“昔年曾和长卿诗,正是淮南落叶时”“戍远灯相应,林深梦尚圆”等,要之则真情流露之诗也。而此稿中经翁方纲删去者,不仅是真情流露,更有一分清扬婉兮。如是之作,竟然被翁方纲以“尚不能到”而删去,其心目中究竟以何种标准始为“到”,已非吾辈所能知,然读此诗作,可知翁氏并非没有真情,亦并非不擅写真诗,只是不愿以此情示人也。

翁方纲以“复初斋”为号,刻刻提醒自己防微杜渐、小过立省,足见其小心谨慎,落于细处,则是诗作之传与不传。一时情绪到来,诗已吟出,恰如复卦之“远”已然迈出,然风过心定,大约意识到此诗过于摇曳,故以墨笔圈去,正如复卦之“远而复”,将抛散出去的闲愁又收将回来,此之谓“复初斋”之真意也。

《翁方纲诗稿》中《昨见二首》

二、诗稿流落琉璃厂

此稿在清道光年间,一度为何绍基所得,故卷中钤有“道州何氏收藏”白方。何绍基(17991873)字子贞,号东洲,晚号猨叟、猿叟,一作蝯叟,湖南道州人。道光十六年(1836)进士,咸丰二年(1852)官四川学政,因条陈时务,落职归,先后主讲山东泺阳书院及长沙城南、岳麓书院,又为曾国藩、丁日昌邀往主持苏州、扬州书局。工书法,通经史,于《说文》考订尤深,著有《东洲草堂诗集、文钞》《水经注刊误》及《惜道味斋经说》等。

何绍基亦藏书大家,其藏书处有东洲草堂、云龙万宝书楼、眠琴阁、浣花楼、惜道味斋、剑光阁、宝薛轩、黑女庵等,其中部分堂号以其所藏书籍碑帖而得名,如宝薛轩缘自收得宋拓薛稷所书《信行禅师碑》,黑女庵缘自收得北魏《张玄墓志》。有《东洲草堂藏书目》稿本传世,今存湖南图书馆,上有叶启发题记:“余得东洲旧藏颇多,在此目之外者十之八九,知此尚非其家藏全书目录也。细审此目,为蝯叟手书,盖为其随手备检阅之目。”

何绍基

何绍基藏书源自其父何凌汉,叶启勋《拾经楼书录》尝记:“余向得何氏书数千卷,大都名人批校旧抄,或经蝯叟书根书面,或一再批点圈读。可想见其舟车所至,手不停披光景,每一浏览,辄深起敬慕之思。”何绍基在赠友人诗中亦有评价藏书与读书之语:“藏书不解读,如儿嬉戏得珠玉。读书不能藏,如千里行无糗粮。”由此可知何氏非为蓄财之奴,而是既藏且读者。

伦明《辛亥以来藏书纪事诗》草稿中有诗赋何绍基其人,诗云:

泽传五世斩何疑,蝯叟书题一望知。

最怕惑人张黑女,康成婢亦解言诗。

此诗下有小注,云:“道州何氏藏书,自文安公凌汉,传子绍基,字子贞。……其书多厚册,书脚有合三四册为一题者,子贞笔也。凡书经子贞手题,值增三四倍以上。惟批校本多赝鼎,其字子弟至婢仆皆效子贞书法,几可乱真。大抵过于端整者,皆可疑也。子贞学张黑女碑,而深讳之。今有拓本流行,但难信为原本耳。”

吾每读此,常疑伦明有所夸大。书林素喜佳话,愈是传奇,则人愈喜言之,传之则愈盛而浮。倘若一家之主喜诵诗书,家仆多识字固常态,然连家仆都工书可乱真,则可信度存疑。今时得见《辛亥以来藏书纪事诗》定稿中,未收此诗,未知是何因由,或许伦明定后思之,亦觉失真,弃之不用,也未可知。

何绍基于何年收得翁方纲《复初斋诗稿》,惜吾未见相关题识及跋语,无以知详情。然孙殿起《琉璃厂小志》卷六“学人遗事”一章中,收有黄钊所赋《子贞于琉璃厂书摊购得翁覃溪学士手书诗稿一本属赋》,详述何绍基购得此诗稿之细节:

何郎好古成膏肓,日从厂肆搜球琅。

残碑剩碣尽搜致,片纸只字勤收藏。

苏斋此稿落破簏,大异李贺投奚囊。

一金易得窃心喜,贾胡碧眼穷豪芒。

要我作诗识好事,想见诸老同清狂。

鱼门萚石游最密,岂有抵牾存参商!

读书养气可见道,五弊已去归康庄。

癸正月至乙八月,二百余首从否臧。

苏斋赋性近严核,七载校士巡吾乡。

鱼山一叟出珠浦,百围巨木森门墙。

论诗后乃服钱子,意见时复存低昂。

卷中桐阴亦高足,今我起敬思维桑。

何郎与我最友爱,通门之谊同雁行。

怀瑰抱奇并不偶,正坐好古羞时妆。

一昨自娱轩下坐,窗隙隐隐生湖光。

毛朱二老古风骨,杖屐合绘须眉苍。

苏斋题句纪年月,诗谱纪略同精详。

前辈风流孰可继?乾嘉之际犹相望!

何郎弆之贮巾箱,有人为爇南丰香。

何绍基藏书印“道州何氏收藏”

黄钊(1787-1853)字谷生,号香铁,广东蕉岭人。嘉庆二十四年(1819)举人,官潮阳县教谕、翰林院待诏、内阁中书,与张维、黄香石、林辛山等并有“粤东七子”之谓,著有《读白华草堂诗集》。黄钊与何绍基相知四十余载,情如兄弟,常有鱼书往返,恰如黄钊诗中所云“通门之谊同雁行”。何绍基《东洲草堂诗钞》中亦有多篇述及黄钊作品,情深意切者有《寄黄香铁时由学官迁翰林典簿》,足见二人相交之契:

我行持节来五羊,故人满眼娱倘佯。

咄哉老铁不可见,一日九回纡我肠。

惠书月忽再三至,鹤发翁写蝇头字。

可怜一见如许难,纵展千函又何事!

……

与君交情比棠棣,四十年来性情契。

虽牵别绪逾岁时,每奉赐书还砥砺。

何绍基诗中称黄钊为“老铁”,可见两人关系之亲切,并非场面上唱和之辞。两人尝同居京师,何绍基日有所得,则邀黄钊一同欣赏。据《读白华草堂诗二集》卷九,知黄钊此诗赋于道光癸巳(道光十三年,1833)。诗中可知,何绍基乃是于琉璃厂购得翁方纲诗稿,且当时售卖诗稿者,并不知晓此稿之珍贵,故将诗稿弃于“破簏”之中,被何绍基以“一金”之廉值购归。而在琉璃厂售书,居然不知翁方纲之大名,亦称一奇。

关于翁方纲身后事,《缘督庐日记钞》引叶昌炽丁亥年(光绪十三年,1887)二月初四日日记所记:“羊美刺史来,篆香来,出示昨所得翁书,皆以为赝鼎也。余于苏斋书所见不下数十种,如此册五千余言,首尾精整,又为八十四岁所书,结构谨严,已臻老境,岂他人所能仿佛。余初疑如此尤物,其直尤廉,不应流落市肆,今而知为皮相者所弃也。使早遇波斯,其能为余所得乎?”菊裳直言翁书为“尤物”,而对花落人家之艳羡,字里行间表露无遗。

然以翁氏鼎鼎大名,其旧物居然以廉值流落市肆,识宝者喜得珍秘同时,却也难免有同悲大体之慨,至少在吾读来,总是百般滋味。叶昌炽《缘督庐日记》不愧为“晚清四大日记”之一,其中记载许多故实皆他书所未载,如《日记钞》己丑年(光绪十五年,1889)五月初七日记翁方纲身后事,读来令人颇感唏嘘:

骨董家持来旧札十余通,中有蒋砺堂相国与覃溪之婿某翰林一书,述覃溪身后事甚详,因录如左:再启者,覃溪师上元前尚寄手示,不意竟归道山,以文望寿考而论,原无遗憾,惟门祚零丁,仅遗五龄幼孙,殊堪怆恻。弟闻信后,即具薄赙,并将此后每年如何资助之处,属敝亲家吴巢松太史,面见如师母,详悉致明。……闻内政虽系如师母主裁,而外间俱系家人刘安经理。刘本院皂出身,难以倚任,从前师在时,如傀儡戏南词瞽唱之类,一月本有几次,后虽丧次,亦复不免。四世嫂光景甚苦,其实每月房租不少(不知究有若干),而经理全未得宜,必须内务交四世嫂经管,而外边换去刘安,方可为悠久之计。据弟所闻若此,谅属不虚。窃思师门寥落,绝无期功强近之亲,门下虽多,罕肯与闻家事。戈姑爷亦未必能不避嫌怨。……吾师一生心血,全在书籍金石,所藏卷轴、碑板不少,而生平著作已刻及未刊皆有。闻此时琉璃厂店户业经句串零售,殊可浩叹,望为分别检点妥贮,造册二本,一存尊处,一交四世嫂收存,每年晒晾一次,以免损失。

叶昌炽照录此札后,又称:“此信所指五龄幼孙名颖达,甚不肖,覃溪遗业为其夫妇荡尽。”到此,翁方纲一生心血,散失殆尽,常信物终有聚散也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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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 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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