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代李阳冰《草堂集》,世之奇文,读者有益

(第一集)

◎夙冤,世无不可解之冤。

◎真孝妇,鬼神见之犹敛避。

◎阴律——不孝罪至重。

◎知其不可而为之,诸葛武候曰:鞠躬尽瘁,死而后已。成败利钝,非所逆覩,此圣贤立命之学。

◎声色之娱,电光石火,皆幻化也。悬崖撒手,转瞬成空。朱颜不驻,白发已侵。

◎圣人之心,与天地通;诸大儒阐发圣人之理,其精奥亦与天地通,故相感也。

◎古诗云:水性自云静,石中亦无声;如何两相激,雷转空山惊。

◎事皆前定,岂不信然?

◎心存诚敬,但知国计民生,不知祸福毁誉耶。

◎孝悌之至,通于神明。

◎圣人之立教,欲人为善而已。其不能为者,则诱掖以成之;不肯为者,则驱策以迫之,于是乎刑赏生焉。能因慕赏而为善,圣人但与其善,必不责其为求赏而然也。能因畏刑而为善,圣人亦与其善,必不责其为避刑而然也。

◎形不自变,随心而变。读圣贤之书,明三纲五常之理,心化则形亦化矣。

◎读书,但求明理。圣贤言语,本不艰深,口相授受,即可知其义旨。

◎人生以孝悌为本,二者有渐,则不可以为人。

◎非礼之祀,鬼神且不受,况非义之祀乎?

◎人秉阳气以生,睡则神聚于心,灵光与阳气相映,如镜取影,梦生于心,其影皆现于阳气中,鬼神皆得而见之。

◎心之善恶,亦现于阳气中。生一善念,则气中一线如烈焰;生一恶心,则气中一线如浓烟。

◎大凡风流佳话,多是地狱根苗。孽海洪波,回头是岸。

◎君子义不负人,不以生死有异也;小人无往不负人,亦不以生死有异也。常人之情,则人在而情在,人亡而情亡耳。

◎方外人,如于世有所闻见,于心必有所是非;有所是非,必有所爱憎,则喜怒哀乐之情,必迭起循生。

◎大学扼要,在诚意;诚意扼要,在慎独。

◎修己明道,天理也。近名好胜,则人欲之私也。

◎人之卫,适以自害。智者慎勿造因。

◎君子之于世也,可随俗者随,不必苟异;不可随俗者不随,亦不必苟同也。

  

 (第二集)

◎天地之大,何所不有。幽明之理,莫得而穷。不必曲为之词,亦不必力攻其说。

◎业镜照眞小人,心镜照伪君子。圆光对照,灵府洞然。大抵名愈高,则责愈严。卫愈巧,则罚愈重。

◎天下未有所成,先自炫耀。甫有所得,不自韬晦者,自取其败耶。

◎天下本无事,庸人自召之。

◎悖理聚财,非不骤富,断无久享之理。

◎所作所受,如影随形。

◎人之受享,只有此数,此嬴彼缩,理之自然。既于家庭之内强有所增,至于仕宦之途,阴有所灭。世情万变,治家者平心处之可矣。

◎人能事事如我意,可畏甚矣。

◎好色者必病,嗜博者必败,劫财者必诛,杀人者必抵,此中之消息微矣。其间功过互偿,或以无报为报,罪福未尽;或有报而不即报,毫厘比较,益微乎微矣。

◎天下事,但知其一,不知其二。有收目前之效,而贻日后之忧者。

◎取非所有者,终不能有,且适以自戕也。

◎成毁各有定数。

◎虎不食人,惟食禽兽。其食人者,人而禽兽者耳。大抵人天良未泯者,其顶上必有灵光,虎见之即避。其天良澌灭者,灵光全息,与禽兽无异,虎乃得而食之。勉修善业,当有后福。

◎天下之痛苦,无过于脔割者。天下之恐怖,亦无过于束缚以待脔割者,每见屠宰,思彼众生,其痛苦恐怖,不能下咽耳。

◎盖无心一语,黄壤已闻。然则有意造言者,冥冥之中,宁免握拳啮齿耶。

◎天道凡事忌太甚。过奢过俭,皆足致不祥。时时深念,知益己者必损人。凡事留其有余,则召福之道也。

◎得意时勿太快意,失意时勿太快口,则永保终吉。得意时勿太快意,则知利害者能之;失意时勿太快口,则贤者或未能知。快口岂特怨尤哉,夷然不屑。故作旷达之语,其招祸甚于怨尤也。

◎遇意外之横逆,平心静气,或有解时。

  

 (第三集)

◎五伦之中,惟朋友以义合。不计较报施,厚道也。即计较报施,犹直道也。兄弟天属,已不可言报施,况君臣父子夫妇,义属三纲哉。

◎忠孝节义,感天地、动鬼神。

◎人世所为,鬼神无不知也。常人胶胶扰扰,何念不生?但有所畏而不敢为,抑亦贤矣。

◎事大便宜,必有不便宜者在。鱼吞钩,贪饵故也。

◎以势交者,势散则离。以财交者,财尽则散。

◎一时爵禄,所得几何?孽海茫茫,杳无崖岸。

◎问心无愧,即阴律所谓善。问心有愧,即阴律所谓恶。公是公非,幽明一理。

◎欲心所感,淫鬼应之;杀心所感,厉鬼应之;愤心所感,怨鬼应之。则皆由其人之自召。

◎好胜者必自及,不仁者亦必自及。东野稷以善御马,名一国,而极马之力,终以败驾。自陨其生,非不幸也。

◎以理断天下事,不尽其变。即以情断天下事,亦不尽其变也。

◎瑞不必为祥,妖不必为灾,各视乎其人。

◎傅有之,天道远,人事迩。六经所论皆人事,即易阐阴阳,亦以天道明人事也。

◎至诚则金石为开,笃信之则诚,诚则必验。姑试之则不诚,不诚则不验。凡持炼之卫,莫不如是。

◎心定则气聚而形固,心摇则气涣而形萎。

◎天下未有心不在是事,而是事能诣极者;亦未有心在是事,而是事不诣极者。

◎应酬之礼不可作废。

◎是非之公,人心具在。人即可诳,自问已惭。况公论俱存,诳亦何益?荣亲当在显扬,何必以虚词招谤乎?

◎夫因缘,无无故而合者也。大抵以恩合者必相欢,以怨结者必相忤。又有非恩非怨,亦恩亦怨者,必负欠使相取相偿也,如是而已。虽然,天定胜人,人定亦胜天。故释迦立法,许人忏悔。逆来顺受,尽其在我,而不问其在人。庶几可以挽回乎?信心行持,无不有验。

◎夫人之为人,以有人心也。此辈机械万端,寒暖百变,所谓人面兽心者也。既已兽心,即以兽论。以兽杀兽,事理之常。

◎物必先腐也,而后虫生之。

◎福以德基。非可祈也。祸以恶积,非可禳也。苟能为善,虽不祭,神亦助之。败理乱常,而渎祀以冀神佑,神其受享乎?

◎外患突来,必有内间。

◎人生苦乐,皆无尽境;人心忧喜,亦无定程。曾经极乐之境,稍不适则觉苦。曾经极苦之境,稍得宽则觉乐矣。

◎有力者不尽其力,乃可以养其威。屈人者使人易从,乃可以就服。

(第四集)

◎苟道德无愧于圣贤,虽王候拥篲不能荣,虽胥靡版筑不能辱。陈白崖曰:「事能知足心多惬,人到无求品自高」。

◎夫操管运思,临秤布子。虽当局之人,有不能预自主持者,而卜者乃能先知之,是任我自为之事,尚莫逃定数,巧取强求,营营然日以心斗者,是亦不可以已乎。

舞衫歌扇,仪态万方。弹指繁华,总随逝水。茫茫回首,旧事皆空。岂但海市蜃楼,为顷刻幻景哉?

◎立心端正,虽冤鬼亦无如何。

◎无故而致非常之福,贪冒者所喜,明哲者所惧也;无故而作非分之想,侥幸者其偶,颠越者其常也。

◎圣贤依乎中庸,以实心励实行,以实学求实用。圣贤之于人,有是非心,无彼我心,有诱导心,无苛刻心。

◎声色货利,嗜欲牵缠,非道力坚定,多不敢轻涉世缘,恐浸淫而不自觉也。

◎人镜照形,神镜照心。人作一事,心皆自知,既已自知,即心有此事。心有此事,即心有此事之象,故一照而毕现也。若无心作过,本不自知,则照亦不见,心无是事,即无是象耳。

◎一村叟,淳淳闷闷,无计较心;悠悠忽忽,无得失心;落落寞寞,无爱憎心;坦坦平平,无偏私心;人或凌侮,无争竞心;人或欺绐,无机械心;人或谤詈,无瞋怒心;人或构害,无报复心。故虽死牖下,无大功德,而独以是心,为神所福,使之食报于今生。其蠢无知识,正其身异性存,未昧前世善根也。

◎无欲常教心似水,有言自觉气如霜。

◎人情百态,事变万端,矫枉过甚,顾此失彼。本造福而反造孽,本弭事而反酿事,亦往往有之。

◎凡遇毒物,无杀害心,则终不遭螫。或见即杀害,必有一日受其毒,验之颇信。

   

 (第五集)

◎君子与人为善,固应不没其寸长;讲学家持论务严,遂使一时失足者无路自赎,反甘心于自弃,非教人补过之道也。

◎子弟当先使知礼。

◎欧阳公曰:祸患常生于忽微,智勇多困于所溺。

◎胜负之念不可太盛,恩怨之见不可太明。

◎道力深者,以定静祛魔。

◎小人之谋,无往不福君子也。

◎利令智昏:昔夫差贪句践之服事,卒败于越。楚怀贪商于之六百,卒败于秦。北宋贪灭辽之割地,卒败于金。南宋贪伐金之助兵,卒败于元。

◎太聪明,往往以气凌物,非养德之道,亦非全身之道也。惟学问变化气质。

◎古人祠宇,俎豆一方,使后人挹想风规,生其效法,是即维风励俗之教也。

李阳冰,字少温。谁郡(治今安徽亳州人)。唐代文学家、书法家。

  【草堂集】 李阳冰编。肃宗上元二年(761),李阳冰为宣州当涂县(今属安徽省)令,李白前往依之。次年既宝应元年(762)十一月,李白“疾亟,草稿万卷,手集未修.枕上授简”.请阳冰为序,旋即逝世。李阳冰《草堂集序》云:自中原有事,公避地八年,当时著述,十丧其九,今所存者,皆得之他人焉”。《新唐书·艺文志四》著录“李白《草堂集》二十卷,李阳冰录”,然宋人乐史《李翰林别集序》:“李翰林歌诗,李阳冰纂为《草堂集》十卷”。宋敏求《李太白文集后序》亦云:“唐李阳冰序李白《草堂集》十卷云”。证知李阳冰所编《草堂集》实为十卷本。《新唐书》所谓“二十卷”者,疑为范传正所编。范传正《唐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并序》云:“文集二十卷。或得之于时之文士, 或得之于宗族,编辑断简,以行于代”。 此当即唐代流布的二十卷本《草堂集》。盖范传正乃就李阳冰所集而增广者,书名仍为《草堂集》,亦署李阳冰名。然此本宋时已佚,乐史、宋敏求所见并为十卷本、确为李阳冰所编集。今李阳冰编《草堂集》已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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