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法:只有筋骨肉相称,才能“藻耀而高翔”

文/一者

美学家宗白华《美学散步》中一段文字说:

“一个有生命的躯体是由骨筋、肉、血构成的。‘骨’是生物体最基本的间架,由于骨,一个生物体才能站立起来和行动。附在骨上的筋是一切动作的主持者,筋是我们运动感的源泉。敷在骨筋外面的肉,包裹着它们而使一个生命体有了形象。流贯于筋肉中的血液营养着滋润着全部形体。有了骨、筋、肉、血,一个生命体诞生了。中国古代的书家要想使字也表现生命,成为反映生命的艺术,就须用他所具有的方法和工具在字里表现出一个生命体的骨、筋肉、血的感觉来。”

筋骨血肉是生命体最基本的组成部分,书法以汉字为表现对象,它的审美标准也是如此。以人作为书法点画的审美参照,古人早有论述。孙过庭《书谱》说:“书之为妙,近取诸身。”王羲之《笔势论十一章》说:

“倘点失所,若美人之病一目;一画失节,如壮土之折一肱。”

组成汉字的基本笔画,以一定形式书写组成具有生命体的书法,就如同一个生命体的筋骨血肉,在中国书法理论上有筋骨血肉之说。如我们常说的“颜筋柳骨”。

王羲之《兰亭序》中的映带

书法审美筋骨血肉说始于晋代,最早卫瓘提出:

“我得伯英之筋,恒得其骨,靖得其肉。”卫铄《笔阵图》说:“善笔力者多骨,不善笔力者多肉,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,多肉微骨者谓之墨猪。多力丰筋者圣,无力无筋者病。”

这种筋骨血肉说理论逐步被接受。到宋代,苏轼也提出:

“书必有神、气、骨、肉、血,五者阙一,不成为书也。”

米芾说:“字要有骨格,肉须裹筋,筋须藏肉,帖乃秀润。”

宋以后,筋骨血肉被公认为书法点画审美的最高标准。

颜真卿书法作品

“筋”是指笔画的起讫,指完成一个笔画开始和终结,笔画两端映带的笔势就叫做筋。各类书体都有筋一说,在楷书中的映带与笔画相重合,王羲之《用笔赋》说:“藏骨抱筋。”在行草书中从笔画的起讫处跳出显露在外成为牵丝,因此颜真卿《述张长史笔法十二意》说:

“笔则点画皆有筋骨,字体自然雄媚。”

筋连接上下笔画,成为书写运动过程的轨迹。不同的书体是如何作出筋的呢?不同书家有不同的认识,唐太宗《指意》说:

“太缓者滞而无筋。”强调要有速度。包世臣《艺舟双楫》说:“筋者锋之所为。”强调要用笔锋。

筋可藏可露,将笔势重合在笔画之内就是藏,将笔势逸出笔画之外就是露,成为牵丝。王澍《论书剩语》说:

“隔笔取势,空际用笔,此不传之妙。”

无论是藏还是露,核心就是将上一笔画的收笔看做是下一笔画的起笔,将下一笔画的起笔看做是上一笔画的继续。

柳公权书法,骨力劲健。

骨、肉

“骨”“肉”表示点画质感。“骨”指内擫点画形状,类似于人的骨胳。如王羲之和柳公权书法的点画棱角分明,峻峭劲挺,具有骨感美。“肉”指外拓的点画形状,美似于人的肌肉。如颜真卿和刘墉书法的点画,圆润饱满,浑厚苍茫,具有宽博恢弘的审美特征。还有书家认为骨和肉当做一个整体来理解。“骨”是线条的架构,“肉”是 架构上的附丽,好比骨胳与肌肉,是人体的有机组成。点画线条的形式无论怎样变化,不论是丰腴的,消瘦的,都必须内含撑得起的架构,也就是说作为完美的点画,骨必须有肉附丽,肉必须有骨支撑。梁武帝《答陶隐居论书》云:

“纯骨无媚,纯肉无力。”

骨肉匀称,方是法书。

刘墉书法作品

“血”指水墨,陈绎曾《翰林要诀》云:

“字生墨,墨生于水,水者字之血也。”

朱履贞《书学捷要》云:

“血为水墨。”

正如人的生命 需要血的滋养,字的生命也来自水墨的渗润。一般书法家都主张,董其昌是极重视用墨的书家,他曾说

“用墨须使有润,不可使其枯燥”

但要掌握一个度,少润则枯,墨饱又容易成“墨猪”,因此必须讲究方法。

王羲之书法作品

古代书法家为了使作品精气神兼备,利用各种手段,借鉴各种方法,在汉字的点画上追求筋骨血肉的感觉。他们认为筋骨血肉“分而为四,合则一焉”(朱履贞《书学捷要》),是一个有机的生命组合。

“凡作书无论何体,必须筋骨血肉各具”(包世臣《艺舟双楫》)。

唐代徐浩的《书论》比喻说:

“人谓虞(世南)得其筋,褚(遂良)得其肉,欧(阳询) 得其骨,当矣。夫鹰隼乏彩,而翰飞戾天,骨劲而气猛也。翠翟备色,而翱翔百步,肉丰而力沈也若藻耀而高翔,书之凤凰矣。欧、虞为鹰隼,褚、薛为翚翟焉。”

认为书法的点画如果只是骨力强健的话,如同鹰隼,能够高飞,但是没有文采。如果多肉丰美的话,显笨拙,如同野雉,不能高飞。只有筋骨肉相称,才能“藻耀而高翔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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